樂山新聞網訊(記者 黃海博)3月18日晚20時30分許,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的民警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中,對一輛車牌號為川J的白色豐田轎車進行盤查時發現,駕駛員報的駕駛證信息無法識別,遂讓男子下車進行核查。最終經系統查詢,確定了李某系無證駕駛。
自知抵賴不過,李某交代了違法經過:駕駛員李某為四川遂寧人,平時在遂寧工作。曾于2018年曾申請過駕駛證,但科目三始終無法通過。經歷了多次失敗的李某覺得自己難以取得駕駛證,索性買了輛車“自學成才”,再也沒去申領過駕照。3月19日李某要來樂山市沐川縣參加朋友的婚禮,覺得自己車技“沒有問題”的李某便抱著僥幸心理,從遂寧上了高速,一路開了4個小時到了沐川,哪知剛下高速就被民警逮個正著。
對于李某的違法行為,民警給予了嚴厲的批評,并當場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,李某將因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面臨罰款1000元的處罰,并將被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高速公安提醒: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,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、超員、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行為,影響到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。無論“車技”如何,駕駛員都應按法律規定取得相應資質駕駛證后才能開車。無證駕駛害人害己,希望駕駛人員牢記交規,守法出行。
(編輯:杜冬麗)